覺得某個人很自私,可能是兩種不同的事。一種是你在判斷他是不是真的做了自私的事;另一種是你自己心裡也有自私,卻覺得只有他才有。像後面這樣,把自己心裡也有的東西看成只有對方才有,就叫做投射。不只是自私,那些你自己難以承認的需求或怒氣,也可能被你看成是對方的個性。個性是一個人身上一直都在的東西,所以一旦你覺得那是他的個性,就會在他身上一再看到它。於是他就算只是做了一個小動作,也會讓你特別看不順眼。
投射是故意說謊,還是保護自己的心理防衛?
投射不是故意說謊。當心裡的某種情緒讓你難以承受時,只要覺得那是對方的情緒,你就不必承認它是自己的,也不必背著它。所以投射被稱為保護自己的心理防衛。這種防衛是在你不知不覺中發生的。因為你不知道自己正在這麼做,「那個人很自私」這個判斷,就會讓你覺得是千真萬確的事實。可是,感覺上再怎麼確定,也不代表判斷就是對的。
嬰兒承受不了的攻擊性,會被放到誰身上?
梅蘭妮·克萊恩(Melanie Klein)是一位精神分析師,也就是專門探索人內心深處的心理治療師。她仔細研究過嬰兒心裡在發生什麼。克萊恩認為,嬰兒肚子餓、想要的得不到的時候,會產生激烈的情緒,也就是憤怒和攻擊性,而嬰兒很難把這些情緒原封不動地留在自己心裡。嬰兒太脆弱了,沒辦法接受自己心裡有這麼具破壞性的力量。因為如果那股力量在自己心裡,嬰兒會害怕自己被它毀掉。所以嬰兒會覺得,那股力量不在自己心裡,而是在外面。這樣一來,可怕的東西就不在自己心裡了,這份害怕也就減輕了。嬰兒出生後最先遇到的「外面」,就是餵他、照顧他的人,所以那股力量就被放到了這個人身上。於是,嬰兒有時反而會把餵養自己的人,看成是在折磨自己的壞人。克萊恩因此認為,人從一出生就會投射。
如果照顧者能承受嬰兒的哭鬧,並且安撫他,嬰兒就會體會到:就算有激烈的情緒,自己也不會被毀掉,和照顧者之間的關係也不會被毀掉。這樣的經驗要一再重複,嬰兒才能對同一個人,既喜歡他,也生他的氣。也就是說,他慢慢能接受:餵養自己的人,和他覺得在折磨自己的人,不是兩個不同的人,而是同一個人。
為什麼越是不准自己有的需求,在別人身上越刺眼?
一個向來想休息也不能休息、總得扛起責任的人,可能會指責那些輕鬆接受別人幫忙的人不負責任。一個覺得「想被肯定」很可恥的人,可能會覺得那些表現自己的人是在炫耀、自以為了不起。在這兩種情況裡,指責別人的人,心裡其實也有和被指責的人一樣的需求:第一個人其實也想休息,第二個人其實也想被肯定。可是他們一直不允許自己有這樣的需求,所以沒辦法承認那是自己的。於是,他們轉而在表現出這種需求的人身上看到它,把它當成那個人的缺點。自己心裡越是嚴格禁止這種需求,就越沒辦法承認它是自己的;越沒辦法承認,就越會在別人身上看到它,它在別人身上也就越顯眼、越刺眼。
當然,對方的行為仍然有可能真的是錯的。但重要的問題是:「為什麼我對這個行為,反應會這麼大?」
投射如何在爭吵中,製造出「對方不好」的證據?
爭吵有時會變成一個製造「對方不好」證據的過程。如果你認定對方很冷漠,就咄咄逼人地指責他,對方為了保護自己,可能真的會冷淡地回應。這時你就確信:「我的判斷沒錯。」你心裡「那個人很冷漠」的想法,引出了對方冷淡的反應,而那個反應又回過頭來坐實了你的想法。吵得越兇,「我心裡才沒有那種冷漠,錯的是你」這種確信就越強烈。越是這樣,你就越沒辦法往自己心裡看一看。
這個一再重複的過程,是從你認定對方冷漠、咄咄逼人地指責他開始的。所以要讓它停下來,就要在斷定對方的用意之前,先說出你看到他做了什麼。例如,不說「你根本不在乎我」這種斷定對方心意的話,而是說「我在說話的時候你在看手機,讓我覺得你沒在聽我說」。這樣就能把實際發生的事(他在看手機)和你的解讀(他沒在聽)分開。
連真實的暴力和侵害,也要看成投射、當成自己的問題嗎?
如果把所有的憤怒都用投射來解釋,就可能把責任推到受害者身上。遇到威脅、暴力、一再的羞辱、經濟上的控制,這類可以確認的侵害,最先要做的是讓侵害停下來,確保自己的安全。你沒有理由把加害的行為也當成「是我在投射」,然後默默忍下去。
至於「為什麼我的反應這麼大?」這個用來檢視投射的問題,要等到安全確保之後再問。這個問題和對方有沒有錯是兩回事,它要確認的是:你的反應裡,加進了多少你自己沒有承認的需求或怒氣。對方真的做錯了,和你自己的東西也加了進去、讓你的反應變大,這兩件事可以同時是真的。
把貼在對方身上的標籤用在自己身上,會看見什麼?
如果你一再指責某個人「很自私」「就是想引人注意」「控制欲很強」,可以小心地問問自己:這些話是不是也可以用在自己身上。說別人自私、想引人注意的時候,看看自己是不是其實也想休息、也想被肯定,卻一直不允許自己這樣;說別人控制欲很強的時候,看看自己是不是也曾經為了讓心裡的不安少一點,而去控制家人。
承認「我也有那一面」,並不會抹去對方的錯。它只是把你原本只在對方身上看到的、其實屬於你自己的那一部分情緒,認回到自己身上。一個不允許自己想休息的人,只能透過「那個人很不負責任」這種指責,把自己想休息的需求表現出來。當你能承認自己的需求和怒氣是自己的,並且直接說出口,例如說「我也想休息」,而不是說「那個人很不負責任」,你就不必只靠攻擊對方的缺點來表達自己了。
作者:金亨根(Kim Hyung-keun)——首爾成癮心理研究所所長、現代精神分析教育中心主任、客體關係心理治療師與督導,諮商與教學資歷 26 年。歡迎到諮商留言板留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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