越是只守著自己對的那一面,沒能承認的情緒越會支配自己的行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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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個人心裡都有自私、嫉妒和攻擊性。可是,如果把自己認定成「我絕對不會恨別人」的人,這些情緒出現時,就沒辦法承認它們。情緒並不會因此消失,而會化成挖苦人的話,或是很難說明理由的厭惡,表現出來。

只把自己當成好人,為什麼就察覺不到自己的嫉妒和憤怒?

陽光照過來,有一面會被照得很亮,而在它的另一邊,就會出現陰影。光越強,陰影也越深。人的心也是這樣。人只想看自己優秀、亮眼的樣子。這樣下去,就會老是覺得只有自己是對的。越是用力強調「我是個好人」這明亮的一面,和它對不上的嫉妒和憤怒,我就越看不見。

瑞士精神科醫師榮格把我這種看不見的一面,稱為「陰影」。那是我因為接受不了,就在不知不覺中推到心裡深處(無意識)的那一面。陰影並不只是指邪惡的本性。像一個不得不當好人的人一直壓下去的果斷,這種生活中需要的力量,也可能包含在陰影裡。

不承認自己的陰影,為什麼在別人身上看到同樣的一面時,會特別生氣?

沒辦法承認自己慾望的人,可能會對表露慾望的人特別生氣。因為自己不准自己有的慾望,被對方表現了出來,自己心裡壓著的同樣的心思,就被觸動了。當然,也可能是對方真的太貪心,我才生氣。可是,如果我的反應和那件事相比大得多,而且每遇到類似的人就一再出現,就要問問自己:我是不是在那個人身上,看見了我禁止自己有的樣子?

被我推開的自己,會以什麼樣子出現在夢裡?

榮格非常重視夢,認為夢是認出陰影——也就是我自己遮起來的那一面——的一條路。夢裡追著我的陌生人,或是違反規矩的人物,可能和我在現實中沒有承認的情緒連在一起。但是,不能把夢裡每個人物都馬上斷定成自己的陰影。要知道那個人物和現實中的哪種情緒連在一起,就要把夢裡看著那個人物時的感受,和現實中讓我有過類似感受的事件,放在一起看。

記錄夢的時候,與其翻解夢辭典查意思,不如把場景和感受寫下來。例如,不要只寫下「有個穿黑衣服的男人跟著我」這個場景,也要把「我一邊逃,一邊好奇那個人想要什麼」這份感受寫下來。要了解我現在的心,比起解夢辭典上寫的意思,夢裡我感受到的這份情緒,可能是更重要的線索。

心裡不安穩的時候,比起深入解讀,要先抓住什麼?

如果一頭栽進夢和象徵裡,日常生活垮了,或是覺得每一個巧合都像是發給自己的訊號,就必須停止解讀。先要守住的,是睡眠和吃飯、工作和人際關係。還必須重新找回分辨實際發生的事和自己腦中想法的能力(現實檢驗)。

面對心裡深處自己察覺不到的部分,並不是要找出更多神祕的意義。它是把我的情緒和行為,和我現在生活中實際發生的事放在一起檢視,再從中分辨出哪些是我必須負責的行為。這件事,只能在我現在的心承受得住的範圍內,慢慢地做。

承認了自己的陰影,情緒和行為會有什麼改變?

承認陰影,不是說允許自己做出錯的行為,而是確認一個事實:「我也想被肯定」、「我也有想贏過對方的心」。像這樣替心裡的感受取個名字,要不要照著那份感受去做,就能由我來選擇。因為不知道自己有的心思,會在還來不及選擇的時候,就化成挖苦人的話這類行為冒出來。

所以,越是說「我絕對不是會嫉妒、會生氣的人」,這些情緒就越難控制。反過來,承認心裡的嫉妒和憤怒,就不必用貶低對方的方式拐彎抹角地說,而能像「我也想被肯定」這樣,直接說出自己想要什麼。察覺到心裡的攻擊性,就能不把那股力量用來羞辱對方,而是用來設下界線:「到這裡為止,再過去就不行。」

一邊承認自己的陰影、一邊過日子,並不是只去培養開朗的性格。而是同時認識自己想拿出來誇耀的一面和想藏起來的一面,並為自己要選擇什麼行為負起責任。不是陰影會消失,而是它再也沒辦法在暗中驅使我。


作者:金亨根(Kim Hyung-keun)——首爾成癮心理研究所所長、現代精神分析教育中心主任、客體關係心理治療師與督導,諮商與教學資歷 26 年。歡迎到諮商留言板留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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