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不出原因的恨,是從哪裡來的?
有時想不起什麼特別的事件,卻恨著某個人,光是聽到他的名字身體就僵住。或者,一再重複自己發誓不再做的行為,卻說不出為什麼。這兩件事可能是同一個原因。從前難以承受的經驗,如果沒能整理成情緒和語言,就會像一團東西一樣留在心裡。這團東西待在自己察覺不到的地方,所以想不起是因為什麼事,就以身體反應和行為表現出來。
精神分析師比昂(Wilfred Bion)把這團東西看成沒能消化、積在心裡的經驗。心裡有這團東西,人就可能連自己痛苦的是什麼都不知道,就被不舒服的感覺和衝動推著走。要消化這個經驗,首先要能察覺當時自己感受到的是什麼,並且說得出來。像這樣察覺情緒並說出來,就叫做「為情緒命名」。一旦能接受已經有了名字的情緒,那個經驗就不再積在心裡,而是被消化了。比昂的這個說法,是理解恨的一種方式,並不是確定所有恨的原因的診斷。
為情緒命名之後,會有什麼不同?
如果不停在「我恨那個人」,而是向信任的人說說自己想到什麼,就可能說出「被瞧不起,所以很生氣」、「得不到愛,讓我很難過」這樣的句子。情緒有名字之前,會不知不覺照著那份情緒說話、行動;有了名字,就能看著那份情緒。雖然還是會痛,但可以想一想那份情緒是從哪裡來的、該怎麼處理。
為情緒命名,不是要消除情緒。而是要判斷該怎麼處理它。如果是被瞧不起而生的氣,就可以看看是否需要在對方和自己之間劃一條界線。如果是得不到愛的悲傷,就可以看看是否需要一段送走失去的東西、為它傷心的時間,也就是哀悼的時間。
為什麼比起悲傷,會更久地緊抓著恨?
恨有可以責怪的對象,也有可以攻擊的方向。恨著的時候,會有一種一邊怪對方、一邊在做些什麼的感覺。悲傷卻要人接受失去的東西不會回來。在這個事實面前,什麼也做不了,只能感到無力。所以,即使心裡滿是悲傷,人也可能為了不去感受那份悲傷,而長久緊抓著恨。
例如,一直恨著父母的時候,父母就還是可以追究過錯的對象。所以也能一直抱著期待:總有一天父母會承認錯誤,給我本來該得到的愛。可是一旦碰到恨底下的悲傷,就必須連「那份愛也許永遠不會來」這個現實都接受下來。所以碰觸悲傷,比繼續恨更難。
恨底下的情緒,要怎麼安全地說出來?
一個人的時候,腦子裡可能只有「我恨那個人」的念頭不斷重複。向信任的人說的時候就不一樣了。聽的人如果不急著下判斷,而是把聽到的內容再說給我聽,我在聽的時候,有時會第一次知道自己原來有什麼樣的感受。在這樣接住我的話的人面前,為情緒命名就容易得多。
不必勉強放下恨,或先急著原諒。如果真的受到了傷害,要先弄清楚那件事的責任在誰,並保護自己不再受傷。之後,可以看看自己的恨一直在擋住什麼樣的悲傷。這樣就能為還沒能好好悲傷的失去哀悼。哀悼,是接受失去的東西不會回來。也是送走那段一直等著它回來而緊抓不放的過去。像這樣送走過去,就能回到現在的人生。
作者:金亨根(Kim Hyung-keun)——首爾成癮心理研究所所長、現代精神分析教育中心主任、客體關係心理治療師與督導,諮商與教學資歷 26 年。歡迎到諮商留言板留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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