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一次沒能陪孩子玩,也算虐待嗎?
父母也會累、也會生病,事情很多的日子,沒辦法馬上滿足孩子的要求。如果向孩子說明「今天我太累了,沒辦法玩很久,我們先一起十分鐘,明天再玩」,並且遵守約定,孩子雖然失望,也會學到關係並沒有斷掉。
比起一次的拒絕,問題在於孩子的情緒和需要長期一再被忽視。例如,假設父母對跟自己說話的孩子不回應、總是只看螢幕,孩子哭了就嫌煩推開,孩子說害怕就笑他大驚小怪,而且一直這樣下去。這樣孩子就可能解讀成「我的感受不重要」。我們常以為要打孩子或罵孩子才算虐待。但即使沒有打孩子,像這樣一直不照顧孩子的心、放著不管,也是虐待。這就叫做情感忽視。經歷情感忽視的孩子,可能在一個人玩的時候覺得空虛,也因為一直忍著怒氣而很辛苦。這樣的傷一時不太看得出來,但時間久了,可能以更大的心理疾病出現。所以要在顯露出來之前,由父母先察覺。
比起玩具和影片,忙碌的父母可以給孩子什麼?
買好玩具或放影片,可以暫時填滿時間。但孩子身邊要有一個人看著他的眼睛、回應他說的話,在他難過或生氣時陪他一起平靜下來,孩子才會放心地覺得「我不是一個人」。但也不是說要整天陪孩子玩。只要在孩子要你陪他玩,或表現得和平常不一樣時,即使時間很短,也能察覺到並來到孩子身邊陪著他就可以了。一起看功課、一起玩玩具、孩子騎腳踏車時陪他出去,這就是陪在他身邊。
父母忙的日子,可以具體告訴孩子現在不行,以及什麼時候可以一起。也就是約好「我現在先把碗洗完,八點我們一起讀一本書」,然後真的回來。如果沒能遵守約定,只要像「你一直在等,我卻忘了,對不起」這樣承認,再重新約時間就好。比起從不失約的完美,失約後承認並再回來的過程更重要。
孩子的行為在傳達什麼訊息?
有的孩子為了得到關注而鬧得更兇,反過來也有孩子什麼都不要求。鬧得更兇,是在說「看看我」。如果斷定「沒惹麻煩就沒事」,就可能錯過什麼都不要求、卻在心裡受苦的孩子。突然睡不著、不想上學、常說哪裡痛,或停下原本喜歡的活動,這些變化也要留意。因為孩子說不出口的痛苦,可能透過這些變化表現出來。
尤其是孩子說「想消失」、「死了比較好」,或身上有傷害自己的痕跡時,不能只把它看成該罵的事,或想引起注意的行為。不要讓孩子獨處,先把危險的物品收起來,然後立刻去找兒童青少年精神科醫師這類心理健康專業人員,或到急診室讓孩子的狀況接受評估。
要怎麼承認父母的極限,同時又回到孩子身邊?
照顧孩子的心,並不是答應孩子所有的要求。而是即使給不了孩子想要的,也理解他的心情,並向他說明現在有什麼是做不到、或不可以做的。如果今天有沒能做到的事,就重新約時間,並遵守這個約定。這樣孩子就會知道,今天沒做到的只是今天的事,關係並沒有結束。父母如果累垮了,向其他照顧者,或能暫時幫忙照顧孩子的地區托育服務求助,也是負責任的選擇。
孩子不需要的父母樣子有兩種。一種是說「我不會為了你放棄我的任何東西」、只守著自己的父母。另一種是說「都是因為你,我才得犧牲」、不照顧自己而犧牲的父母。孩子需要的,是父母照顧好自己的身體,同時又回到孩子身邊的樣子。累了可以休息,忙了可以延後。即使如此,只要不錯過孩子要你陪他玩,或表現得和平常不一樣的時候,再回到他身邊就好。這樣的事不只一次,而是一再發生時,孩子就會學到關係不會斷掉。
作者:金亨根(Kim Hyung-keun)——首爾成癮心理研究所所長、現代精神分析教育中心主任、客體關係心理治療師與督導,諮商與教學資歷 26 年。歡迎到諮商留言板留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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